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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PX888/2024-00309 发文机关: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4-01-19 发文日期: 2024-01-1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萍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萍乡市人民政府网站(www.pingxiang.gov.cn)或萍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pingxiang.gov.cn/)下载查看。如您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萍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经开区城市大厦7号楼20层,电话:0799-6831035,邮编:337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萍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为遵循,围绕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中心工作,坚持全面、公开、透明的原则,不断提高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定期在网上依法及时将相关文件进行公开,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900余条,其中:局门户网站170余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60余条,局系统新媒体账号平台共更新政务信息700条,向学习强国客户端、《人民日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市委市政府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体平台报送并采纳信息460余条,公开政策规范性文件2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政府信息编排体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索引号、文件编号、分类、生成日期、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责任部门、标题、访问量、正文等内容。

1.索引号: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2.文件编号: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3.分类:根据目录分类由系统自动生成。

4.生成日期:信息正式发布(出版)的日期。对于政府文件,生成日期即签发日期(如文件为会签的,生成日期为最后一个签发日期);对于非文件类的信息,如数据表格等,生成日期指该信息可为公众完整获得的起始时间。

5.公开方式: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6.公开时限:分为常年公开和限时公开。

7.公开范围:信息面向的主体,一般为面向全社会。

8.责任部门:信息的发布部门。

9.标题:发布的信息标题。

10.访问量:信息的点击量。

11.正文:信息全文(包含附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不断提升公开质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落实隐私排查、敏感信息管理等制度。

(四)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政务公开平台。为了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便捷性,优化局系统政务公开平台,提高工作效率,我局结合局系统实际,注销了“萍乡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抖音号,优化了局系统政务公开结构,发挥了政务公开效能。二是突出新媒体平台建设创党的二十大和主题教育专栏,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三是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以“倾听民声聚民智 服务民生解民忧”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群众代表等群体为退役军人工作建言献策,扎实梳理开放日活动上收集的意见建议,细化分工、压实责任、认真办理,确保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积极参加市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全面贯彻落实好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成效。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网络安全形势研判,强化局系统政务新媒体网络信息风险检查,落实了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积极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的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社会评议不够广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同源性差等不足。另一方面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虽然局系统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但是主要以文字和图片解读为主,音视频解读方面还是存在不够熟练上手较慢的客观问题。

(2)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充实公开内容。对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丰富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持续建强用好政务新媒体平台,打通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渠道隔阂,构建局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局系统微博账号等平台,加大对人民群众知情权的保障。三是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是搭建政府与人民的桥梁,提高政策知晓率、支持率,了解人民群众需求需要,完善业务工作的重要途径。我局将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持续完善业务流程,不断改革和创新,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规范、透明、高效的智慧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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