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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PX0021/2022-00207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2-01-28 发文日期: 2022-01-28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萍乡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萍乡市人民政府网站(www.pingxi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萍乡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市行政中心8号楼16楼,电话:0799-6778209,邮编:33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围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7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萍乡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65条;在局门户网站“萍乡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44条,总访问人数21年466900人。2021年微博共推送环保宣传软文1936篇,阅读总量达到118.4万人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052条、阅读总量超过31万人次。在主要新闻媒体如《萍乡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刊登环保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2021年,我局共收到10项依申请公开申请均已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办理和答复,按时办结率100%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发布流程,定期进行审查评估,严格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和渠道:一是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地方动态”栏目公开;二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三是在市局部门网站公开;网站在内容服务上提升较大,公众可以更方便地获取信息,了解环保动态,处理环保项目事宜、监督环保工作;我局通过网站则可以更方便地了解民声,听取民意,做好环保服务工作。四是主要新闻媒体在《萍乡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刊登环保相关信息五是编制环境简报和环境月报,每月一期,并在萍乡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六是微信、微博政务媒体,持续推送环保工作动态、科普小知识等生态环境相关信息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在办公园区制作了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并在办公园区醒目处公开了服务承诺,全面公开了办公电话及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监督保障。制定并印发了《萍乡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的通知》等制度,定期召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结合年度考核对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核,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公开行为,确保信息发布的高效优质和规范合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1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它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它

(七)总计

9

0

1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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