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版信息公开年报 > 2021 > 市政府部门

萍乡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PX0015/2022-00175 发文机关: 市水利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22-01-25 发文日期: 2022-01-25

萍乡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由萍乡市水利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萍乡市水利局”门户网站(www.slj.pingxiang.gov.cn)和萍乡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平(xxgk.pingxi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萍乡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萍乡市城市大厦8号楼11楼1132室,邮编:337000,电话:0799-678246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

内容: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意见征集形式等情况

2.管理公开

内容:权责清单、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监管情况等情况

3.服务公开

内容:公开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等情况

4.结果公开

内容: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建议提案办理数据等情况

5.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内容: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按时答复了依申请公开1条,在线咨询回复15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制定了《萍乡市水利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未出现违规情况。

2.数字化管理(加大数据公开力度)。

2021年我局通过局网站发布信息388条;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15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9条。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制定了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规范性文件清理。

未发布不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

树立政府网站“第一平台”意识,健全政府网站建设,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网站的信息信赖与使用习惯,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及时、主动回应社会舆论关切、百姓关注。

2.公开方式多样化。

市水利局通过局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信息。

3.网站集约化。

我局官方网站已完成网站集约化工作并于2020年11月9日上线运行。

4.网站监管。

及时完成第三方抽查检测发现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以整改促提升。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1.工作考核

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

2021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3.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推进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科室和少数干部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主动性有待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部分信息重点不突出,少数信息公开时间有所滞后。

2.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水利行业的具体工作结合起来;

(2)进一步提高操作水平,积极参加政务信息公开教育培训;

(3)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萍乡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