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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首批社区矫正对象交接仪式

发布日期: 2010年07月29日    来源:       【字体显示:   】

    7月23日下午,我市首批社区矫正对象交接仪式在芦溪县南坑镇举行。交接仪式上,南坑镇派出所向司法所移交了10名社区矫正对象的人员名册和法律文书等档案材料。社区矫正对象签收了社区矫正宣告书,签订了社区矫正保证书。之后,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志愿者与社区矫正对象签订了帮教协议。这标志着全市施行社区矫正工作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萍乡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糜婧应邀出席了交接仪式。她代表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司法局,对南坑镇在全市率先举行社区矫正对象交接仪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切实解决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践中,运用科学的教育矫正手段,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努力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希望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接受和配合社区矫正的管理和教育,改过自新,早日回归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守法公民。
    芦溪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的分管负责人分别就履行各部门职责,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发了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水清出席交接仪式,并作讲话。(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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