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市直主管部门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提高各会计核算室业务管理水平,从而更好地服务创业,推动创新,根据萍财办字[2010]12号和萍财办字[2004]11号文件精神,2010年5月5日至6月8日,对市直19个主管部门会计核算室2009年业务工作进行了考核评议,并将考评结果进行了通报(萍财办[2010]33号),其中: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房管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水务局、市公路局、市卫生局和市国土局11个单位会计核算室被评为合格单位;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萍乡日报社和市城管局8个单位会计核算室被评为基本合格单位。通报要求被评为合格单位的核算室,再接再厉,发扬成绩,把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做得更好;被评为基本合格单位的核算室,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有效整改,促进我市会计集中核算整体工作水平再上台阶,为加快我市城市转型,实现赶超跨越作出更大的贡献。
会计核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