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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政府补贴职业培训工作管理的补充意见

发布日期: 2010年07月15日    来源:       【字体显示:   】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萍乡经济开发区民生工程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各定点培训机构:
      通过对2009年政府补贴职业培训情况的检查、审计,发现部分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的机构存在虚报培训材料、瞒报补贴标准、全额收费培训申报政府补贴资金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政府补贴职业培训的管理,确保政府补贴资金的安全使用,在原萍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萍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补贴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萍劳社字〔2010〕1号)的基础上,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培训的管理和监督
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全市政府补贴职业培训工作,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萍乡经济开发区民生工程事务管理局负责政府补贴职业培训的具体实施。2010年全市工业园区定向培训市本级3500名指标全部下达给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市本级不承担具体实施任务。
2.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萍乡经济开发区民生工程事务管理局,应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省、市下达的培训任务指标,有针对性地制定好年度政府补贴职业培训的发展规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市各类定点职业培训机构,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承担培训任务的职业培训机构。
3.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萍乡经济开发区民生工程事务管理局要加强对政府补贴职业培训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每期培训班进行不少于三次的现场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清点培训人数及培训对象是否合格;检查培训机构教学条件是否与计划相符;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考勤记录表。对检查情况要当场填写政府补贴培训教学检查记录表,并请学校确认签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开展培训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举报反映的情况进行实地核实。
二、政府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1.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萍乡经济开发区民生工程事务管理局、财政局要根据国家政府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加强财务管理和资金监管。
2. 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补贴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套取政府补贴资金的情况,将收缴违规资金、停拨未拨付资金,或核减市对县(区)的下拨资金,并与下年度政府补贴资金挂钩。培训机构采取虚报培训人数、冒名顶替、瞒报补贴标准、伪造就业合同等手段套取政府补贴资金的,将收缴其违法、违规所得,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定点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将对各类定点培训机构进行重新审核认定。凡不符合定点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一律取消其定点培训机构资格。凡违反国家有关职业培训政策规定,虚报瞒报套取国家培训补贴资金的,停止定点培训机构资格1-3年,情节严重的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2. 定点培训机构申请政府补贴职业培训任务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参与培训任务的招投标。
3. 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机构必须在其办学许可证规定工种范围内进行培训,培训对象必须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
4. 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机构在实施培训前,须先上报真实、完整的开班申报材料。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班。
5. 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机构在受理培训报名时必须告知培训人员政府补贴培训政策的有关规定。
6. 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审核批准的开班计划实施培训,确保教学效果和培训质量。培训期间,定点培训机构要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实事求是做好考勤记录。培训机构须将培训人员的花名册电子文档交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萍乡经济开发区民生工程事务管理局,输入萍乡市劳动就业服务信息系统。
7. 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机构要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提供的被检查培训情况必须详细、真实。
四、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明确政府补贴培训工种和补贴标准,根据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园区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赣劳社就〔2008〕71号)精神及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具体的工种分类及补贴标准、补贴培训课时,详见附件。

附件:萍乡市政府补贴培训工种分类及补贴标准表

 

二○一○年七月八日

附件

 

萍乡市政府补贴培训工种分类及补贴标准表

 

 

类别

行业

工种(专业)名称

培训补
贴标准

补贴培训课时

A

机械

电焊工、气焊工、热处理工、铸工、锻工、工具钳工、数控加工及精密仪器制造、维修等

1000/

540

交通

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

电力

锅炉本体验修工、汽轮机本体检修工、电机检修工、水轮机检修工、电力电缆工、变压器检修工、送电线路架设工、变电一次安装工

电子

计算机调试工

冶金

烧结工、炼焦工、炼铁炉前工、轧钢工、铝电解工、锂制备工、钴制备工、钨、铜压力加工工

其他

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美容师、美发师、调酒师

B

机械

钳工、车工、电工、维修电工、镗工、铣工、磨工、模型工、机修钳工及机械制造加工

600/

360

电子

无线电装接工、无线电调试工、无线电机械装校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计算机操作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计算机软件工

农业

农机修理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乳品检验工

电力

锅炉运行值班员、锅炉辅助检修工、管阀检修工、汽轮机运值班员、电气值班员、热工仪表检修工、热工自动装置检修工、水轮发电机值班员、送点线路工、配电线路工、变电站值班员、变电检修工、电气试验工、电测仪表工、继电保护工、电能表保护工、电能表校验工、电能表修理工、直流电工、外线电工

商业

制冷设备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服装设计定制工、摩托车维修工

兵器

摩托车调试修理工、火炸药理化分析工

化工

分析工、化工检修钳工、化工检修电工、化工仪表维修工

建设

瓦工、钢筋工、抹灰工、混泥土工、电梯安装维修工、起重机驾驶员、塔式起重机驾驶员

建材

水泥熟料煅烧工

类别

行业

工种(专业)名称

培训补
贴标准

 

B

邮电

机务员

600/

360

新闻出版

自动照相排版工、电子分色工、印刷电器维修工、印刷机械维修工

技术监督

食品检验工、长度量具计量检定工、长度量仪计量检定工、衡器计量检定工、电磁计量修理工、纺织纤维分类分级检验工、纺织纤维物理性能检验工

其它

装潢装饰工、金融业务人员、环保、卫生工作人员

C

水利

水文勘测工、渠道维修工

500/

300

商业

家用电热器与自动工具维修工、锯齿轧花工、气力输送工、皮馄轧花工、锯齿剥绒工、商品检验员、商品保管员、商品养护员、碾米工、制油工、制粉工、市场营销、商业营业员、摄像师、钟表修理工、眼镜验光员、熟食制品加工工、旅店服务员、推销员

矿山采选

瓦斯检查工、爆破工

建设

绿化工

新闻出版

凸版印刷工、平版印刷工

邮电

话务员、线务员

D

农业

农艺工

400/

240

林业

林木种苗工、抚育间伐工、木材检验工

邮电

邮政分捡投递和话务员

其他

制图员 陶瓷原料制备工 陶瓷模型制作工 陶瓷烧成工 烟花爆竹制作工

E

农业

家畜饲养工、果树工

200/

120

旅游

导游员、客房服务员

服务

餐厅服务员、家庭服务员、保育员

其它

缝纫、制鞋、纺织等操作工,音响调音员

 


 


 编辑: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