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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彭检明同志免职的通知(萍府字〔2010〕33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7月28日    来源:       【字体显示:   】

  
  萍府字〔2010〕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彭检明的萍乡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助理职务。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人事免职通知
  抄送:市委,市纪委,市人大,市政协,萍乡军分区,市委各
  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2010年7月19日印发
  共印2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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