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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席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 2010年07月28日    来源:       【字体显示:   】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我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切实维护全市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7月27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全市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周敏出席并讲话。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坚持不懈地预防和打击了非法集资活动,着力“打早打小”,将非法集资活动消灭在初始阶段,有力维护了我市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了广大群众利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更好地协调各方面力量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维护我市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周敏任组长的萍乡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撤销萍乡市处置非法集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周敏要求,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堵疏并举,防治结合,努力构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防范预警机制;从严从快打击,切实增强威慑效果;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公民防范意识;疏通投融资渠道,压缩非法集资空间。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把好一线关,将本行业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机构和人员,加大日常监管,完善相关制度,及早处理,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各县区政府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处置责任,从建立工作机制到监测预警、风险提示、调查取证、性质认定等各个环节和层面都要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处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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