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府办字〔2010〕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间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市政府决定建立萍乡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萍乡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崔传鹏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刘晓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万秋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黄万青市发改委副主任
彭世国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建群市工信委党委委员、市工业企业改
革与重大项目办主任
张德初市建设局副局长
孙飞武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绍华市卫生局副局长
胡世联市安监局调研员
钟晓菁江西煤监局赣西南分局监察专员
钟亿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小安市总工会副主席
周宜芳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安华市地税局副局长
何绍鹏市环保局副局长
曹砺白市煤炭管理局副局长
王家然市轻化纺行办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刘绍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向市政府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对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指导,协调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关问题;督促、检查会议确定的事项。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该会办公室提出并报召集人同意后召开,原则上每年不少于召开一次例会。
(二)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临时会议可视具体商议事项,邀请全部或部分成员单位参会,也可邀请非成员单位或有关人士参会。
(三)联席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
1.学习、传达、贯彻国家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分析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及重大问题,研究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政策、制度及重要措施;
2.各成员单位汇报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
3.研究部署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检查并通报各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4.指导协调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统一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工作;
5.就有关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
(四)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后,印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同时抄报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
(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遵照执行会议议定事项,按照职能分工,抓好具体落实,并按要求报告执行情况。
(六)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卫生疾病制度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萍乡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2010年7月1日印发
共印2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