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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陈卫民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

发布日期: 2010年06月21日    来源:       【字体显示:   】

  
  6月19日上午,市长陈卫民在市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会议通报了5月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听取了市政府与省有关厅局对接工作情况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
  会议通报了今年5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增长及在全省排名情况,指出今年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依然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现在年近过半,全市上下一定要抓紧时间,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努力实现我市各项指标在全省考核中争先进位。会议要求,当前防汛形势严峻,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落实各项防汛措施,保证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安全度汛。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与省有关厅局对接工作情况的汇报。6月8日至11日,市政府在南昌主动对接部分省厅部门和驻赣单位,就请求省政府帮助协调解决我市在城市转型过程中的问题,先期与各厅局单位进行了衔接,取得较好效果。会议要求,对这次对接的情况抓紧进行梳理,为下一步将要举行的省长现场办公会做好充分准备。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是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我市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举措。《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是我市贯彻落实全省县域经济发展会议精神、实现县域经济超常规发展的纲要。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议认为,有效预防经济运行中的市场风险、成本风险和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是确立区域发展新优势,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的必要手段。会议强调,要积极履行政府职责,加强对项目的规范审批和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依法依规保障项目建设用地,严格实行问责制。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萍乡市城市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会议强调,出台《试行办法》有利于规范城市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城市建设项目优质、廉洁、高效,切实维护健康的建设市场秩序。对城市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要做到方便操作、利于监督,关键是要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确保工作高效率。
  会议讨论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以及市人民医院三期建设工程的有关问题。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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