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府字〔2010〕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审定,2010年市重点项目计划确定为60项,总投资604.67亿元,年计划投资124.14亿元。其中:第一产业项目6项,总投资14.79亿元,年计划投资2.24亿元;第二产业项目43项,总投资526.43亿元,年计划投资112.54亿元;第三产业项目11项,总投资63.45亿元,年计划投资9.36亿元。
现将2010年市重点项目计划下达,请各县(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深入开展创业创新服务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狠抓项目竣工,促进早日投产,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2010年萍乡市重点项目计划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项目计划通知
抄送:市委,市纪委,市人大,市政协,萍乡军分区,市法院,
市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2010年4月16日印发
共印2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