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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环境保护局致全县企业单位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 2010年03月10日    来源:       【字体显示:   】

 

莲花县环境保护局
致全县企业单位的一封信
各企业单位:
     一元伊始,万象更新。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首先对你们大力支持环保工作、积极开展污染治理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祟高的敬意!
 2010年我局为适应当前环境保护新形势的要求,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发展大局,认真开展环保宣传、污染减排、环境治理、生态建设等工作,推动我县环保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确保环境质量持续稳定,为我县“五化三区”建设做好应做的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制度。所有新上项目必须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三废”达标排放,杜绝“先污染,后治理”现象。
二是认真落实控污减排措施。持续落实控污减排措施是企业长远发展的表现。各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控污减排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不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落实治污设施建设,树立长期控污意识,避免污染风险,确保企业安全正常生产。
三是建立建全环保管理体系
1、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各企业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人员培训,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做好监测、排放等记录台账,发挥治污效益,严禁环保设施闲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强化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各企业要成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按要求建设事故应急设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3、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建立专门的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在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的同时,做好厂区环境卫生,提升企业对外环境形象,不断为企业创造无形价值。
四是按规定及时缴纳排污费。谁污染谁治理。交纳排污费是企业必须承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各企业要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排污申报等工作,并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五是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方式。有污染在源头治理,加强过程控制。鼓励各企业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方式,不断采取改进设计、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及管理水平,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保护环境,功在当今,利及千秋。恳请各企业老板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为打造“碧水蓝天”新莲花、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最后祝各企业单位生意兴隆,职工和家人虎年大吉、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201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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