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和执行有关公路规费征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全市机动车辆公路规费的征收管理。 二、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核定各类机动车辆的缴费吨座位。 三、对停车场、车站、码头和城乡道路上的机动车辆进行公路规费缴纳情况的稽查,依法查处违反有关征收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指导公路规费征收行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稽征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提高稽征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做到公正廉洁、热情服务、秉公执法。
党委委员、局长戴利游:主持行政工作,兼管行政办公室。 党委书记张水根:主持党委工作,兼管组织人事、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保密、信访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工会主席胡明:分管群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通行费征收、劳动工资(职称)、综合治理、安全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贤群:协助局长分管“三费”征收、微机管理、科技信息工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毛惠明:分管纪检、监察,协助书记分管宣传教育方面的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卢昆:协助局长分管计财、审计、法规稽查、基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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