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电话:7631158
1、负责区委、区管委会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重要文件、重大报告、领导讲话和日常文书处理工作。
2、承办重大决策、决议、决定、规章和措施的落实,督促和检查工作。
3、负责信息收集、综合、传递工作。
4、起草和公布区内有关政策和行政管理规定。
5、负责人大、政协联系联络,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6、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助保卫、保密工作。
7、负责文秘、行政综合及档案工作。
8、负责后勤工作,管理机关食堂和机关小车等设备设施。
9、负责管委会综合协调,接待来客、来访,做好上下联络及领导活动的安排工作。
10、负责联系市、县人大、政协及市、县两办、信访、档案、保密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电话:7631996
1、负责编制全区党建工作规划,主管党员教育和发展工作。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党委、管委会所属单位的干部培养、考察、任用、交流、招聘,及干部监督、退(离)休干部管理。
3、负责机关党务工作,干部档案管理,出入境政审工作。
4、制定全区宣传、思想工作规划。
5、负责规划部署管委会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和群众性的创建工作。
6、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管委会机关公务员管理。
7、协调、指导区内企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制度的改革,实施人事代理制度,调整全区的劳动关系。
8、负责党委、管委会机关及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
9、负责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考核奖惩。
10、组织干部的考试录用。
11、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人技术等级考评、招聘、社会保险统筹、争议仲裁、职业培训等工作。
12、规划管理人才和劳动市场,执行劳动监察。
13、负责检察区内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守法、执法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查处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
14、负责联系市、县党群、广电、报社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
三、规划建设局局长:陈文宇电话:7631162
1、负责组织编制区内规划和区内城区管理。
2、确定区内项目位置,审查报建详细规划及施工图设计。
3、负责区内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4、负责区内基建项目招投标,负责基础设施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和市政工程维修。
5、负责区内的土地规划、土地征用、土地出让和地政、地籍管理。
6、负责编制区内土地法规宣传纲要,并组织法规宣传。
7、负责区内土地的开发、收购、储备,做好区内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和房屋拆迁工作。
8、监督、指导、规范土地市场和地产交易行为,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9、做好人民防空工作。
10、负责联系市、县规划、建设、国土、交通、质监、通信、电力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
四、财政局(经济发展局)局长:康辉电话:7631733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和税收方针、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拟定和组织执行财政预算,编制财政决算。
2、积极组织收入,主动开辟财源,引进资金,争取上级部门投入,支持景区发展。
3、搞好资金调度、储备,严格控制支出,力求收支平衡。
4、负责政府采购、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和国有资产的登记、管理及处置。
5、负责区机关财务工作,对区内属财政开支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监督、检查。
6、督促全区各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各预算缴款单位完成预算收入任务。
7、做好全区各预算单位的预算及用款计划,合理调度、预付预算资金。
8、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管好用好预算资金,节约开支,提高效率。
9、编报、汇总分期的预算收支数字,分析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增收节支建议。
10、负责协调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国库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业务工作。
11、负责协调金融、保险机构的业务活动。
12、负责联系市、县财政、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
五、景区管理局局长:陈光良电话:7631161
1、负责制订景区管理和景区创建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景区内动物资源、植物资源、地下资源、人文景观、自然景观的保护和管理。
3、负责景区内环境卫生、广告和卫生设施的维护管理。
4、负责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工作的监督、管理。
6、负责制订游客管理、服务制度,规范游客行为,保护游客在景区内的合法权益。
7、负责景区内工程施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景区内的工商管理卫生防疫工作。
9、负责景区建设用地、征用林地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景区林政管理,制订封山育林方案并组织实施,搞好植树绿化,防治林木病虫害。
11、负责景区水政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防止水土流失。
12、负责预防和扑救山林火灾,成立应急分队,制订扑火预案,做好预防火灾的宣传教育工作,保护景区资源。
13、负责景区的宗教活动场所开设的审核登记和管理工作,确保宗教活动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
14、负责景区内各景点的开发保护工作,开展风景资源的调查研究,建立风景资源数据库。
15、负责联系市、县林业、农业、水务、环保、旅游、安监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
六、社会事业局局长:严刚电话:7631669
1、负责武功山旅游形象的策划和宣传,武功山旅游产品的推广与促销。
2、负责景区导游及相关服务人员培训,管理以及与各旅行社的联系、管理。
3、根据上级编制的人口规划和人口计划,确保完成景区内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计划的实施。
4、贯彻党和国家卫生防疫工作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全区的科技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定。
6、在符合县教育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制定全区素质教育规划。
7、协助县民政局,做好救灾、救济、移民、社区建设等工作。
8、负责文明乡、村创建工作。
9、负责联系市、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计生、体育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
七、经济发展局
1、执行上级有关经济、发展计划、统计、审计、物价、工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负责编制全区经济发展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统计、物价、工商等管理工作,并核发有关许可证、登记证。
4、负责制定全区统计规划和调查计划,搜集、整理、提供区内基本统计资料。
5、负责监督、检查各行业产业政策的实施情况,组织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6、负责各行业及个体商会管理工作。
7、负责管理、指导、监督批准入住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8、负责市场服务管理、经济环境整治工作。
9、负责编制吸引客商投资计划和鼓励招商引资的奖励政策,公布经济技术合作项目信息,组织招商引资活动,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境内外投资客商的接待、洽谈和景区内投资项目的服务协调工作。
11、负责境内外投资项目的审核、审批或审核报批工作。
12、负责区属行政职能单位预算执行、资金管理使用和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对区属经济组织和企业进行经济审计监督。
13、负责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机关交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4、负责景区内建设项目预决算和竣工结算的审计监督。
八、综治办
1、贯彻上级政法综治部门有关政策法规。
2、拟定综治工作计划,综治工作重点难点。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负责维护景区内社会秩序,打击危害旅游开发、经济发展的各种邪恶势力。
5、负责维护景区宾招、餐饮、舞厅、茶楼等公共场所和各景点治安管理,打击各种扰乱景区旅游秩序的现象和行为,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6、负责打击各种破坏景区资源行为。
7、负责景区路段客运车辆管理,确保交通畅通,保护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8、负责景区内宾招、餐饮、舞厅、茶楼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9、负责管理景区内因建设施工所需的炸药、雷管,对景区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进行检查管理。
10、负责景区内各种设施保护工作,杜绝破坏现象。
11、负责绘制辖区范围管理图,明确管理区域和管理职责。
12、负责建立安全制度,并组织实施,普及安全常识,排查各种安全隐患。
13、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及普及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
14、负责区内社会治安、调解各类治安纠纷。
15、负责联系市、县政法、综治、公安、司法、武警、消防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
九、景区服务中心
1、负责维护景区内各宾招点、餐饮点、休闲娱乐点、小商品零售点及挑夫、轿夫、出租车辆的经营秩序,督察景区内的经营服务质量。
2、负责制订各售票点工作制度,严格门票收缴,积极收集游客的反馈意见,做好游客的统计上报工作。
3、负责景区内游览线路、景点、厕所及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游客投诉,查处投诉事例。
5、负责核定景点各种经营项目价格,并不定期进行检查,打击各种宰客、欺客、骗客现象,实行定点亮证,合法经营,明码标价。
6、负责景区内个体经营人员的管理,实行定点经营,定期培训,提高个体经营人员素质。
7、负责景区内导游人员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