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我市在上海的重大政务、经济、科技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等工作;为我市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先进管理经验,为发展我市与上海市及其有关区县,以及江浙等发达地区的经济贸易、文化旅游和政府间的公共关系牵线搭桥并提供服务。
(二)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接受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委托进行信息采集和专题调查,沟通萍乡与上海的信息交流,为市领导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信息参考和咨询服务。
(三)同驻上海的国外和境外机构进行业务联系,加强与港、澳、台、侨胞的联系与接触,团结、联系上海各界人士,尤其是萍乡籍人士和曾在萍乡工作、生活过的人士,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支持和帮助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四)对我市派驻上海的办事机构和企业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维护我市在沪机构、企业和来沪务工经商人士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我市地级以上干部(含离退休老同志)赴上海的接待服务工作;为市直单位和其他部门赴上海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提供方便。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