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主管全市的体育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拟定全市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推动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市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对外体育交流,开展国际间和香港、澳门特区及台湾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六)组织体育领域的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 (七)研究拟定贯彻体育产业政策,负责体育经营活动,从业资格的审核(批),依法管理体育市场。 (八)负责健身气功的管理。 (九)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党组书记、局长韩强: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林:协助局长分管市体育中心管理处、体育产业开发、体育市场管理、体育彩票发行、基建等方面的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清萍:协助局长分管群众体育、体育总会、健身气功管理、国民体质监测、老年体育指导中心等方面的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莉:协助局长分管综合科、计划财务、机关党总支、老干部、工青妇等方面等方面的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贾燕春:协助局长分管纪检监察、训练竞赛、市体校、体育科研、职称评定、体传校、学校体育等方面的工作;
综合科电话:0799-6793853传真:0799-6793853 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政务和日常工作;拟定局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息、信访、办公自动化工作;承办局领导决定的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财务和房屋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外事工作。负责编制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综合性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市级年度体育事业财务收支计划及审核汇总财务决算;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本系统内部会计核算制度;负责协调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协调体育工作和重大体育活动、赛事的宣传报道,发布重大体育新闻。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参与研究拟定和实施重大体育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体育事业专业技术职称设置和运动员、教练员工资、奖励及有关运动员招收分配、伤残评定等制度;负责教练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上岗培训的审核工作;负责研究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市场,审核体育经营活动从业资格;负责全市体育执法检查以及全市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 群体科电话:0799-6793852 研究和拟定群众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和拟定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有关规划、计划并组织或监督实施;组织或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实施对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工作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对部分用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资金的规划、分配或使用的监督;负责权势健身气功的管理工作;负责市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各单项体育协会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资格审查和监督工作。 竞训科电话:0799-6793850 研究拟定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或监督实施;研究制定全市性体育竞赛制度、竞赛计划,综合平衡运动项目设置、重点项目布局,负责裁判员管理工作;统筹协调重大赛事的竞赛组织和参加全省比赛年度计划工作;负责各项目二级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审批工作(一级以上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协调优秀运动队的训练管理及参加省运会方案的制订;审核市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的配备和运动员的调整工作,参与制订教练员岗位培训计划;负责指导体育后备人才的规划和各类体校的业余训练,负责研究拟定体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
1、萍乡市体育学校 2、体育中心管理处
单位地址:金陵东路18号 联系电话:6793853 网址:http://www.pingxiang.gov.cn/ty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