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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根据萍乡市人民政府2008年规范文件立法计划的安排,现将市政府正在审查的《萍乡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2008年3月3日至3月10日
    二、征求意见稿在萍乡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xiang.gov.cn/zt/zqyj/yjg.doc)、萍乡市法制信息网(http://bmwz.pingxiang.gov.cn/fzb)全文发布。
    三、市民和社会各界可以就《萍乡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征求意见稿〕》充分发表意见。征求意见的重点是文件内容是否符合我市实际,是否可行。
    四、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市政府法制办将设立征求意见电子信箱和网上留言板,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网上留言以及信函方式对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发表意见。
    征集意见电子邮箱:xxgk@pingxiang.gov.cn
    来信请寄:萍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法规科收
    特此公告

萍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00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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