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实施下,在全市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的民生工程工作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根据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状,目前我市民生工程八大项共计80小项指标已经全部完成,共有57项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基本情况概括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成立了萍乡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各位副市长任副组长,下设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义务教育、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低保、扶贫、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和提高人民群众收入、财政配套资金等九个专项督查小组,分别由分管副市长任工作组组长,有关责任部门领导为成员,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均成立了相应机构。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
二、政策完善,措施得力。
一是制定市级相关配套政策。结合《江西省民生工程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了《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14个配套文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出台了《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萍乡市控制失业稳定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萍府办发〔2007〕10号)等7个相关文件。二是民生工程各责任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下达2007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安排和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等35个相关文件。三是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开发区,各县区的责任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各县区都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的文件,有效推动和促进了全市民生工程顺利推进。
三、目标到位,成效显著。
按全口径测算,今年我市财政对民生工程的综合投入约5.2亿元,主要做了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就业再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4200人,完成年任务的139.0%;城镇净增就业20006人,完成年任务的142.9%,城镇就业率96.03%。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7898人,完成年目标的186.0%;困难群体(4050人员)就业4386人,完成年任务的190.7%,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100%。城镇职业培训24377人,完成年任务的128.3%;劳动合同签订率94.88%,完成年任务的103.1%。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60810人,完成年任务的125.9%,其中农村劳动力金蓝领工程转移培训38250人,完成年任务的127.5%;阳光工程培训20264人,完成年任务的106.65%;雨露计划培训2296人,完成年任务的100.26%。跨省劳务输出240920人,完成年任务的126.8%。小额担保贷款14970万元,完成年目标的213.9%。
(二)养老保险。全年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含离退休人员)215700人,完成年任务的110.10%。其中,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21000人,完成年任务的262.5%;城镇大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51000人,完成年任务的164.5%;工业园区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7500人,完成年任务的375.0%;养老保险参保率64.5%。养老保险当期征缴总额3.5亿元,完成年任务的116.7%。
(三)医疗保障。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71310人,完成年任务的114.5%。其中,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45317人,完成年任务的302.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81.00%,完成年任务的114.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资金使用率81%,完成年任务的101.3%。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235000人,完成年任务的247.4%。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参保169602人,完成年任务的121.1%。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53741人,完成年任务的298.6%。农民参加合作医疗101.89万人,完成年任务的102.77%。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67469人,完成年任务的306.68%,城市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77954人,完成救助年任务人数的768.47%。完成达标村卫生室(所)348所,完成年任务的182.2%,完成达标乡镇卫生院22所,完成年任务的146.67%,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建设完成21所,完成年任务的191%。
(四)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农村低保救助35314人,人均补差每月34.38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4.6%。城市低保救助59641人,人均月补差93.6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7%。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为81.52%,完成年任务的101.90%。
(五)教育。全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200789人,完成年任务的103%;义务教育阶段免费为贫困家庭学生41745人提供教科书,完成年任务的104%;义务教育阶段为8849名贫困家庭学生补助寄宿生活费,完成年任务的110%;资助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3917人,完成年任务的117%;资助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12643人,完成年目标的839%;资助大学贫困新生1115人,完成年目标的146%。
(六)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全市建成经济适用住房面积13.3万平方米,完成年目标的133%。经济适用住房受益1564户,完成年目标125%。廉租房受益户1286户,完成年目标135.08%。
(七)扶贫。全年完成了1500人的山区移民扶贫工作。
(八)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水平。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13元,完成年任务的110.68%,农民人均纯收入5083元,完成年任务的109.17%。职工平均工资18200元,完成年任务的101.5%,全市新增96个行政村完成道路硬化,完成年任务的137.1%,农村使用沼气新增户数7637户,完成年任务的109.1%。
今年,我市在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同时,还按照“三加一”优选法,即党委要求的、经济社会需求的、人民群众盼求的,加上政府财力可能的原则,筛选了69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共计投入资金近26亿元,实施了一大批深受百姓欢迎,深得百姓拥护的民心工程,既有从根本上缓解萍乡缺水问题的山口岩水利枢纽工程、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交通问题的320国道改造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也有对城市低保和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农村贫困人员就医实行大幅度优惠减免措施的“济困医院”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还有解决老百姓出行难,改善城市面貌和形象,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下水道改造、人行道改造等城乡建设项目。通过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厚爱。我市的民生工程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评价,今年4月底,省政府民生工程调研组来我市调研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对我市实施民生工程的措施、力度、成效等方面给予高度评价充分肯定;6月初,省政府对全省11个设区市民生工程进行督导检查,他们认为我市的民生工程是“领导重视、工作超前、措施有力、方法科学、成效明显”;10月16日至17日,省政府民生工程调研组专程来萍乡调研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充分肯定我市实施民生工程取得的绩效;10月29日省长办公(扩大)会议上,省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关于按照六项考核评价体系对设区市初步测评情况的通报》中,我市民生工程列全省第一。广大人民群众从民生工程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享受到了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广大人民群众十分拥护和支持民生工程,大家纷纷称“民生工程好,人民政府好”,表示对民生工程非常满意。
2008年,市委、市政府将着力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农业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文化体育事业、公共安全、基层组织建设和财力保障等八个方面大力实施民生工程,要实现“六个全覆盖”,即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全覆盖,城乡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贫困生助学全覆盖,农民和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全覆盖,高危行业工伤保险全覆盖,城市特困群众廉租住房应保户全覆盖,使全市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过上和谐幸福的新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