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主题:萍乡市医疗保障局做客市政府在线访谈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访谈时间:2020年06月29日 10:00 - 2020年06月29日 11:00 访谈嘉宾:钟亿国 李亚妮 徐锐 访谈描述: 随着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在全国铺开,老百姓看病就医变得越来越方便,“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这个词也不断被老百姓所熟知。一直以来,广大参保群众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题非常关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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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中国萍乡政府网“在线访谈”栏目,我是主持人罗雨昕,很高兴又和您见面了。随着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在全国铺开,老百姓看病就医变得越来越方便,“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这个词也不断被老百姓所熟知。一直以来,广大参保群众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题非常关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抓紧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尽快使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切实便利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那么,我们萍乡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这些年做了哪些工作,又有哪些特色和亮点呢?本期访谈我们就为大家邀请到了萍乡市医疗保障局主要领导、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主要领导及科室负责同志做客我们的直播现场,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主题与大家进行交流互动。先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到场的各位嘉宾: [06-29 10:27]

    [主持人]:萍乡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钟亿国,钟局长,您好! [06-29 10:27]

    [钟亿国]: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06-29 10:27]

    [主持人]:萍乡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李亚妮,李局长,您好! [06-29 10:27]

    [李亚妮]:主持人好,大家好! [06-29 10:28]

    [主持人]:萍乡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医药监督审核科科长徐锐,徐科长,您好! [06-29 10:28]

    [徐锐]:主持人好,大家好! [06-29 10:28]

    [主持人]:钟局长,今年是我市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第三年,能否请您先简要介绍一下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取得了哪些成效? [06-29 10:28]

    [钟亿国]:好的,一直以来,广大参保群众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题非常关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为解除广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后顾之忧,让异地就医人员少垫资少跑腿,近年来,根据国家、省统一要求,我市建成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使广大参保群众可以像在本地定点医院就医一样,通过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只需要用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个人应该承担的费用,其他的医疗费用由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萍乡市第一例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于2017年5月在湖南长沙市中医院结算成功,全面启动了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三年来,我市注重创新工作方法,优化备案流程,扩大覆盖范围,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截至2020年5月,全市共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含异地安置和转诊转院等)计27989人次。作为参保地,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5115人次,医疗总费用61064.69万元,支付医保基金33825.55万元。其中: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4091人次,医疗总费用13047.91 万元,医保基金支付7127.13万元;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1024人次,医疗总费用48016.78万元,医保基金支付26698.42万元,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率达90%以上。作为就医地,全市共接收异地人员在萍乡就医结算109065人次,医疗总费用4948.64万元,支付医保金3983.36万元,越来越多的参保人享受到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带来的便利。 [06-29 10:34]

    [钟亿国]:截止目前,我市已与全国所有统筹区、2832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了对接,全市59家医药机构(包括所有三级医院、70%的二级医院、10%的一级医院、35家定点零售药店)接入了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异地定点医院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极大地方便异地就医人员看病就医。 [06-29 10:34]

    [主持人]:通过钟局长的介绍,我们了解到我市近三年来在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面总体情况及取得的明显成绩。那么,能不能请钟局长给我们介绍下,市医疗保障局在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06-29 10:34]

    [钟亿国]:好的,概括来说,近年来我们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多次召开全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调度会暨业务培训班,解读政策文件,加强业务培训。开展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进农村、进医院、进单位、进社区、进车站等五进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统一编印《萍乡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知识问答》,通过宣传折页、宣传海报、利用电子屏、宣传栏、横幅、易拉宝、微信公众号、宣传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去年年底,在市新闻中心举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萍乡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最新动态和工作情况。 [06-29 10:34]

    [钟亿国]:二是优化简化备案方式。优化备案流程,统一异地就医备案申报表单,实行异地就医备案一张表格申报,取消一切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和盖章。参保人员只需备案到就医地的统筹地区即可,不需备案到异地的定点医疗机构。拓展备案渠道,除柜台备案外,还开通了电子邮箱、电话、传真、微信等多种备案方式,做到“不见面”即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业务。今年我市还作为江西省两个设区市之一,列为全国第一批异地就医小程序线上备案服务试点城市(全国20个统筹地区),参保人员用手机微信使用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可直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06-29 10:34]

    [钟亿国]:三是提升经办服务水平。规范异地费用零星报销材料,取消所有异地就医地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居住地的证明材料,进一步简化报销材料,承诺并实现了所有报销金额在30个工作日内赔付到账。建立市内异地就医报错协同处理机制,将异地就医经办人员、软件公司人员等组建异地就医报错处理队伍,及时处理异地就医故障。编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用手册,印发给定点医院、经办机构等相关人员,实现了异地就医故障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主动作为,积极做好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工作,截至目前共为“两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2157人。四是落实预付金拨付清算制度。为做好全市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工作,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异地就医清算资金周转机制的通知》,从制度上建立了县(区)经办机构等异地就医资金预付机制,认真落实异地就医预付金拨付和清算制度,确保按时拨付结算资金、按时上缴预付金、按时拨付清算资金。近三年来,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专户异地就医预付金4800万元。截至2020年4月,全市共清算异地来萍就医资金3968.7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我市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共清算我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资金33196.5万元,保证了异地就医有序开展。 [06-29 10:35]

    [主持人]:好的。我们知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医疗保障局作为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推进异地就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能不能请钟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方面内容? [06-29 10:35]

    [钟亿国]:一是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要求。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对来萍乡的异地就医的确诊和疑似患者及时采取先救治后结算的办法,全市范围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患者,按就医地纳入此次医保特殊支付政策范围,认真落实“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的“两个确保”原则,做好异地患者救治保障工作。 [06-29 10:36]

    [钟亿国]:二是认真组织异地就医患者费用结算工作。建立了由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三家部门组成的费用结算协调小组,统筹做好异地来萍就医的确诊和疑似患者费用结算工作。由就诊医疗机构向市医保经办机构提供患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记账,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为患者做好备案工作,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异地就医患者医保支付费用由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统一组织清算,其中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医疗机构后期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全额补助。目前,我市已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完成了第一批异地患者费用结算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系统无卡激活和支付功能。完善系统无卡激活功能,极大地方便了异地就医人员电话备案的需要,参保人员无需带卡到医保中心激活即可办理备案。按上级要求及时改造升级信息系统,动态调整报销范围,启用无卡支付方式,解决在快速收治转诊过程中,因新冠肺炎患者未带医保卡且跨参保地异地就医无法结算的问题,确保患者治疗费用即时结算,目前省内异地患者正使用脱卡支付方式开展结算工作。积极推行异地就医患者备案、报销、查询“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电话办、线上办”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 [06-29 10:38]

    [主持人]:谢谢钟局长。在刚才回答问题的同时,我们的网友也非常积极地在留言区留下了很多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把宝贵的时间交给广大网民朋友,开始回答网友提问。有一位叫“寻梦人”的网友问:请问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不是只要持有社会保障卡就可在全国任何一所医院实现持卡结算?请李局长为我们解答一下吧。 [06-29 10:38]

    [李亚妮]:这位网友,您好。应该说,您的这种认识不够准确。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有两种情况: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要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异地安置”就医登记备案。登记备案生效后,以上人员在长住地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院住院费用可以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二是如果是本地居住的参保患者,因诊疗需要转外就医的,需要在本地办理转诊备案手续。转入医院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院的,可持卡直接结算。在未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回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目前,异地就医的唯一凭证是社会保障卡,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前,要确保社会保障卡已经激活能够正常使用,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才能实现持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下一步,电子医保凭证推行后,就可以实现异地就医不持卡登记和直接结算。 [06-29 10:40]

    [主持人]:好的!要想顺利进行异地就医,必须带好已经激活的社会保障卡才行啊。接下来我们看下一位叫“风不懂寂寞”网友的问题:我是一名长期在外务工人员,请问我在外地医院门诊看病可以直接报销医药费用吗? [06-29 10:41]

    [李亚妮]:这位网友,您好。在医院门诊看病能否直接报销医药费用,主要看您的务工地是在省内还是省外。目前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已开通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购药、药店购药四种类型,在省内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药费可以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仅开通住院一种,对符合规定的跨省异地就医门诊治疗费用,可凭医师处方、门诊发票等资料回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下一步,我市医保部门按照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将积极探索开展门诊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不断提升异地结算服务的便利性。 [06-29 10:42]

    [主持人]:好的,谢谢李局长的解答。下面我们来看有一位叫“萝卜爱小白兔”网友的问题:我女儿在广东深圳买了房,我近期准备过去。但我这些天生病了,准备转院到广东深圳治疗,请问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中的异地转诊转院与异地安置有何区别?我该办理哪种形式的异地备案?这个问题请徐锐科长解答一下吧。 [06-29 10:44]

    [徐锐]:这位网友,您好。像您这种情况可办理异地转诊转院备案,也可以办理异地安置备案。这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异地转诊转院针对的是某次特定的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后只能结算一次,且报销比例比本地就医低10%。异地安置是指长期居住在异地的参保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异地安置后有三个月等待期,等待期过后在安置地住院就医直接结算次数不限,且报销比例视同为本地,但同时在萍乡就医的报销比例会降低10%。 [06-29 10:44]

    [主持人]:好的。下面我们来看一位叫“一抹烟雨”的网友提出的问题:我的工作流动性比较大,有个问题我一直有疑惑,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和回本地报销一样吗? [06-29 10:44]

    [徐锐]:这位网友,您好。应该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和回萍乡本地报销是有所区别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要报销政策可概括为“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是指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参保地政策是指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包括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 [06-29 10:44]

    [主持人]:好的,谢谢徐科长!我们再来看一下名叫“半生回忆”网友的问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不成功时怎么办?如果手工报销医疗费用要准备哪些申报材料?请李局长为我们解答一下好吗? [06-29 10:45]

    [李亚妮]:这位网友,您好。异地就医人员如果持卡办理入院手续或进行费用结算时报错,首先确认本人是否已成功办理备案、就医的医院是否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如果以上两点都已完成仍然未能结算,可将结算的报错信息拍照,由就医地医疗机构医保办工作人员帮助联系参保地,及时处理故障,排查解决问题。目前,国家建立了跨省异地就医业务协同管理机制,包括问题故障协同、信息共享、费用协查、平台备案、业务管理等内容,以促进异地就医医疗保障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中出现的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异地就医业务协同管理机制进行系统应急协同处理。 [06-29 10:46]

    [李亚妮]:万一异地结算不成功,参保人员可以申请零星报销医疗费用,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填写《江西省医疗保险医药费用零星报销申请表》,原则上只要提供三种材料。一是医疗费用票据(发票)和费用明细清单。二是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书。三是院前急诊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住院前急诊记录和急诊后出(或入)院记录。 [06-29 10:46]

    [主持人]:好的。下面我们来看下一位叫“落幕的回忆”网友的问题:我年前办理了去湖南湘雅医院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因为疫情影响最近才去医院,现在准备出院了,为什么无法结算? [06-29 10:47]

    [李亚妮]:每次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均有一个有效期。如果就医时间超出有效期,需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延长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 [06-29 10:47]

    [主持人]:好的,谢谢李局长的解答。我们再来看一下名叫“最美不过初见”网友的问题:我退休后随子女在异地居住并办理异地安置备案,现在又想回家居住一段时间,需要回参保地住院怎么办?请徐科长来解答一下。 [06-29 10:47]

    [徐锐]:这位网友,您好。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临时回参保地看病就医,需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出院结算后携带相关资料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如返回参保地长期居住的,应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撤销异地就医备案,即可在参保地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06-29 10:48]

    [主持人]:好的。下面我们来看一位叫“盛夏晴空”网友的问题:我是一名在萍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准妈妈,目前人在浙江义乌,我想请问生小孩可以异地直接结算吗? [06-29 10:48]

    [徐锐]:这位网友,您好。首先恭喜您即将成为一名伟大的母亲。2020年1月1日起,我市生育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已经合并实施,但是在系统结算时,生育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属于两个不同的医疗类别,目前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仅开通普通住院类别,故暂时还无法实现生育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您可在出院后6个月内,携带出院小结、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等资料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生育费用报销及生育津贴的申报。 [06-29 10:49]

    [主持人]:好的,谢谢徐科长!今天非常感谢三位嘉宾能够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到我们的直播室。今天的节目时间差不多了,钟局长,还有什么想跟网友们说的吗? [06-29 10:49]

    [钟亿国]:谢谢主持人!尊敬的各位网民朋友,很高兴能通过今天的在线访谈节目与大家在线交流,也感谢节目给了我们这么一个能与广大网民互动的好机会。从今天大家的问题中,可以感受到大家对医保政策的关注, 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跨省异地就医协同管理机制,大力推动“一次不跑”异地就医政务服务,有序推进赣湘两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积极探索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和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让老百姓外出异地就医更加方便、便捷,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提高老百姓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06-29 10:51]

    [主持人]:谢谢钟局长!今天通过几位嘉宾与网友的互动交流,让我们对市医疗保障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有了深刻的了解。再次感谢钟局长、李局长、徐科长做客我们的演播厅,谢谢!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很多网友的提问我们不能在现场一一作答了,但是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将这些问题收集起来,交给萍乡市医疗保障局,由他们进行集中答复。好的,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谢谢网民朋友们的参与,谢谢现场的各位嘉宾,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06-29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