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交通运输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10-29 17:19:2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萍乡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而成。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与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统计报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萍乡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www.pxjtj.com)和萍乡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xxgk.pingxiang.gov.cn/list/sz/900/)下载。联系方式:萍乡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地址:萍乡市开发区金陵东路3号,邮编:337000,联系电话:0799-6797159,电子邮箱:cxfxc@163.com。

一、概述

2010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专职工作人员;开展了系列专题学习和培训活动;制定了信息收集和督促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以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程序和结果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为重点,指导和督促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认真进行了查找,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交通建设、便民服务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公开栏(墙)、便民手册、公共查阅室(点)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保证了《条例》在我局顺利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主要类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共九大类30个事项。全局各科室均按照全省统一分类主动公开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条(其中部门信息54条,文件96条),全年在市交通信息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200条,且保证了全文电子化率为100%。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我局已累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0余条,在市交通信息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1000条,墙报、宣传栏、宣传资料20条,公众查阅场所23条,主动召开了一次新闻发布会。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网上公布。通过萍乡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萍乡市交通信息网进行公开。二是公众查阅点。在市公共政务中心大厅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公路管理所、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信息公开栏及局办公室设立查阅点。三是利用《交通信息》、《项目建设简报》、《渡改桥简报》进行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局共编印各类简报近20期,刊发各类交通信息近百条。四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主要包括萍乡日报、萍乡电视台、萍乡电台交通频道、江西省交通信息网、《江西交通》杂志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除公众在网站主动查阅外,2010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电子邮件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2010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电子邮件申请),故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发生任何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未收到任何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和投诉。

六、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长张洪同志不仅经常亲自过问和亲自查看,还多次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指示或提出中肯的建议。同时,局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收集、归类、审核、公开等工作任务明确到具体的科室和工作人员,在全局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人员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和常态化,保证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健全体制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一是信息收集和督促公开制度。引导和督促局属单位、机关科室明确了本部门政府信息的责任人,优化了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改变政府信息生成后再履行公开审签的做法,积极探索政府信息生成审批与公开审签联动进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收集的全面性。二是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制度。指导和督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二级单位单位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信息公开责任人员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工作进展陷于停滞。

2、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单位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及时审批,工作较为被动,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2、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交通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引导二级单位通过建立政府信息查询(站)点、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的范围,并根据考核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